信与不信不要同负一轭
持之以恒
林后6:14-18“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别名)有什么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说,我要在他们中间居住,在他们中间来往。我要作他们的 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又说:‘你们务要从他们中间出来,与他们分别,不要沾不洁净的物,我就收纳你们。我要作你们的父,你们要作我的儿女。’这是全能的主说的。”
这段经文中的“负轭”意为:驾车。轭:架在牛马颈上的横木。(《中华辞海》)“同负一轭”在圣经的时代背景中是以当时的牛马负轭为比喻说的。当时,人们把轭放在两只马或牛的肩膀上,让牠一同耕田或拉车。这样那两只牛必须走相同的方向,共同负重担,否则就不能工作了。那么,这里提到的“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是指哪方面?是同事、同学、朋友之间的交往吗?显然不是。如果说我们不能和不信的人做朋友,和未信的人当同事,那显然是无理的要求,保罗也在林前5:9中很清楚地谈到,如果这样“除非离开世界方可”。根据教会传统说法,“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乃是被局限在婚姻这件事上!因为林后6:14“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这节经文吕振中译本译为“别跟不信者异类同轭相配偶了”。
“相配”二字在圣经背景里的用法正是指婚姻关系说的。换句话即“不要嫁娶外邦”。听到这句话或许好多人不能接受,好多人会觉得迷惘。不错,我们深深知道许多弟兄姐妹在寻求主内通婚这件事情上经历了不少的苦楚,我也担心这话含对已经与不信者结合的弟兄姐妹造成伤害,但我更担心的是我们在婚姻这件人生大事上看不到神的旨意,导致我们对基督徒婚姻应有的主场渐渐模糊,甚至被世俗的潮流同化。所以,尽管主内通婚这个话题是沉重的,包含了太多的现实因素,但我们却不能不去面对。
今天我们之所以在婚姻上有这么大的挣扎,原因往往在于对神的旨意缺乏清楚的认识,也缺少正确的观念去面对神的旨意!
一、这是神对基督徒婚姻所定的旨意
基督徒在世上最重要的是认识神的旨意,因为若能认识神的旨意,按神旨意行事的人必蒙神的保守带领。那主内通婚是不是神的旨意呢?答案是肯定的。请看尼13:23-27“那些日子,我也见犹大人娶了亚实突、亚扪、摩押的女子为妻。他们的儿女说话,一半是亚实突的话,不会说犹大的话,所说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我就斥责他们,咒诅他们,打了他们几个人,拔下他们的头发,叫他们指著神起誓,必不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外邦人的儿子,也不为自己和儿子娶他们的女儿。我又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爱,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 神呢?’” 这是以色列人被掳归回重建圣殿之后,作犹大省省长的尼希米发现有不少人已经在被掳期间和外邦人通婚,得罪了神。尼希米举所罗门王的例子说:“以色列王所罗门不是在这样的事上犯罪吗?在多国中并没有一王像他,且蒙他 神所爱, 神立他作以色列全国的王,然而连他也被外邦女子引诱犯罪。”智慧之王所罗门在列国中没有一王像他那样有智慧,那样高尚,那样得蒙 神所爱,然而他却在婚姻上干犯神,顺从外邦女子拜偶像。所以尼希米最后说“如此,我岂听你们行这大恶,娶外邦女子干犯我们的神呢?”他将 神的子民与不信 神的外邦人通婚看做行了大恶,干犯 神。所以,保罗在林前6:14-18中提出的“信与不信原不相配,不可同负一轭”这一中心思想后,立刻提出五个反问:“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基督和撒但有什么想和呢?”“信主和不信主的有什么相关?”“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么相同呢?”句句斩钉截铁,没有一点模棱两可之处,答案都是“没有”,而造成这天地之别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是永生神的殿”。换句话说,真正信与不信不能想合的理由不在于个性、观念、学历、家世的匹配与否,也不是对方是否会反对你的信仰,影响你的教会生活,关键在于你是神的儿子,而他/她不是。为了加添我们的信心,保罗重申了 神的三个应许:“你们要作我的子民”、“我就接纳你们”、“你们要做我的儿女”,这让我们明白,我们也许会因为这样的坚持失去一些世人看来宝贵的东西, 神却保证我们在祂里面得到更大的丰盛,最后保罗又加了一句“这是全能的主说的”,充分显示他此处的教导有 神权威的印证。因此,“信与不信不要同负一轭”确实是 神为基督徒婚姻所定的旨意!
二、是命令,更是恩典
听到主内通婚是神的旨意时,可能会有不少人认为这只是一种命令,觉得不要与未信者通婚这话太死板,太不合时代的要求;并认为 神是在辖制我们。或许有不少人也会这样认为“若与外邦人通婚,不是可多引来一个人来信主吗?”“不是有不少人因嫁娶外邦,婚前却吸引对方来信主吗?”“只要对方不干涉我的信仰自由不是很好吗?”甚至会说“要是在主内找不到合适,难道就不用嫁娶吗?”这些话都是教会在倡导主内通婚时存在弟兄姐妹心中的想法,讲到这里,我的心情极为沉重!教会中嫁娶未信者的大多数人就是因受到这些想法影响到的。之所以用这些想法来推辞主内联婚,根本原因是因为看到大多数现实因素而看不到或者甚至不相信主的慈爱。如若单将主内联婚当作一条生硬的命令,而没有注意到其实它更是神对他子民的恩典,那产生这些想法是再自然不过了。 神的命令固然重要,因为那是彰显 神的权威,显明 神的威严,考验他子民的忠诚。顺服与否的方式,但我们不可忘记, 神的所有命令都是隐藏着他的慈爱。提前1:5 “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比如父母对孩子说:“走马路要靠右走”“不要去玩火”“放学后要及时回家”……这些话对于不明世事的孩子来说,或许觉得父母很霸道,但作为一个成年人来说,都明白那是父母的慈爱。所以当我们还不明白 神的意思时,我们会认为 神的命令定的太死了,我们很难顺从,但当我们明白了 神的意思之后,便会知道其实那更是 神的恩典,是保护我们免受伤害的恩典。
尼13:26中提到所罗门王的智慧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难道他不知道那些偶像是人手造的?难道他那些偶像不是神?难道他不知道拜偶像是犯罪得罪神?不,他都知道。可他最后还是去拜那人手造的的偶像,这是因为他娶外邦女子为妻!想想看,我们哪一个人比所罗门王更有智慧更有能力呢?
一个与不信者结合的人,就像是古罗马时代的一种刑罚:将活人与死尸绑在一起,眼对眼、鼻对鼻、口对口!这死尸不但不会因而为活人的气息苏醒,反倒会逐渐腐烂,引起感染,将疾病、毒素播散到活人的全身!所以这已经不是意志坚定与否的问题,而是有没有生命的问题!
不要低估了与不信者通婚的危险性,许多人认为只要对方不反对我聚会,甚至偶尔能陪我出席教会,对信仰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事实上,更多的例子是:因为婚姻离开神,或者冷淡、软弱、灵里挣扎!这种无奈往往是当事人难以启齿的!创26:34-35“以扫四十岁的时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儿犹滴,与赫人以伦的女儿巴实抹为妻。她们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里愁烦。” 创 27:46“利百加对以撒说:‘我因这赫人的女子,连性命都厌烦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为妻,像这些一样,我活著还有甚么益处呢?’”以撒的儿子以扫因为娶了不信 神的外邦人,使以撒夫妻心烦意乱,利百加说:“性命都厌烦了(不想活了),倘若另一个儿子雅各也要娶赫人的女子为妻,像这些人一样,我活着还有什么益处呢?”这话我们是不是有同感呢?很多人因嫁娶外邦造成了很多家庭问题。类似的例子在教会中存在着不少!在一次学习的信仰咨询中,有一个学员问:“自己很想参加聚会,但爸爸都会拦阻,叫我不要去信主,我该怎么办?”当时我拿到这个问题,我的心情很沉重,我只好对学员们说:“这是你信主的妈妈嫁给你不信主的爸爸产生的问题,现在你深受这问题的影响。所以你要记住,以后一定不要让你的孩子像你这样,再重新提出这样的问题。”所以和外邦人通婚的结果,还会影响到下一代,使孩子没办法从父母双方那里得到共同信仰上的带领。
“信与不信不可同负一轭”又像什么呢?有一个游戏叫做“两人三脚竞走”,就是把两个人各一只脚绑在一起,然后两个人一起前进。如果两个人的身高、体重、力量都不相配的话,那么走起路来就会颠颠簸簸,极为不协调!这样两个人一起达到终点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解开绳子!因为没有人愿意这样一辈子绑在一起。俗话说的“道不同不相为谋”也是这个道理。
在描绘了与不信者通婚的种种可能产生的后果时,我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愉快。毕竟婚姻中有太多的现实问题,若没有足够的信心与仰望,是很难在婚姻上顺服神的旨意。我想,对于 神,祂不要我们与不信者通婚,也不是在限制我们选择的自由,而是不忍心看到我们因无法与配偶同心而痛苦、无奈,祂所赐下的每一条命令,不但保护我们不受伤害,更预备把上好的福分赐给我们。这是恩典!因为 神深爱着我们!
三、现实的困惑
虽然知道不要与不信者通婚,但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很多疑问,这些现实的困惑正是干扰我们主内通婚的重要因素。
1、 嫁娶外邦不是可以多引导一个人来信主吗?
不错,教会中有不少弟兄姐妹虽然嫁娶外邦,却让对方来信主,有的甚至比自己更热心、更追求。我们巴不得这样,但这只能说明 神的恩典、 神的恩待;却不能说明 神许可我们与不信者通婚,也不能说明 神的意思是要通过婚姻的方法引导人来信主。圣经上明说“信与不信原不相配”。 神如果要拣选人信主,祂完全有其他的方法,我们不能代替 神去拣选人归主。(约15:16)而且万一神不恩待,神不拣选对方,或者对方一直不相信,那岂不是一辈子要面对信仰的不和谐吗?
2、主内通婚未必幸福。
没错,主内通婚的人也有经常吵架的,甚至有闹离婚的。但这不是神的命令有瑕疵,而是我们未全面 神对基督徒婚姻的旨意。 神不单要求我们不要与不信者同负一轭,还要求我们“妻子当顺服子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弗5:22)“丈夫要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弗5:25)等许多的道理。所以有些人虽然在主内通婚,却不懂得忍让,而且处处以自我为中心,不懂得靠主共同经营婚姻,婚姻不美满是必然的。因为他们与那些和不信者通婚的人一样,同意是违背了神对婚姻的旨意。所以,婚前寻求 神的旨意固然重要,婚后遵照神的旨意对待另一半更是重要。
3、主内的不见得比不信的好。
没错,主内的不是人人都好。就如一块田,即使田产再高,也是有杂草混杂。“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不得不承认许多基督徒并没有被主的道理改变,他们的行为甚至比不信的人还不如。因此,我们不能不天真认为,只要受了洗,天国就会有个位置为其存留,只要受了洗,就可以毫无戒备地选择。相反有些不信的人在个性、品德上真的让我们自叹不如:他们不吸烟、不喝酒,没有不良习惯;他们乐善好施、热心助人;他们富有正义感……这样的人确实值得我们的敬重。只是问题不在于我们眼中的外邦人如何,而是在 神眼中的外邦人如何。一个不承认耶稣为救主的人,纵然有再好的行为、他/她的灵仍是死的,他/她依旧活在魔鬼的权势下。哥尼流是个为犹大国所称赞的人(徒10:22),也需要耶稣的救恩(徒10:4—6,34—36),何况现在的人呢?所以虽然主内有一些不如意的人存在,但毕竟是少数,我们不能只盯住少数人不放。
4、要是在主内找不到合适的难道就不用嫁娶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其实当先检讨自己是否有足够的信心顺服神的旨意,是否下定决心要主内通婚!要是自己都没有下定决心,就表明存着要在不信的人中找对象的思想倾向了,难免会觉得主内的不合适。
再来,不少人平时习惯于自己做主,少于祈求 神的带领,面对婚姻之前也没有好好的求 神带领,寻求 神的旨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了,才功利性的寻求 神的旨意。试想,这样 神怎会彰显祂的旨意呢?反之,平时如果凡事寻求 神的带领,那么相信在婚姻的抉择上就不会有这种困扰了,毕竟 神不会偏待人。(代下19:7)
另外要检讨的是自己是否定了很多条件,造成了自己拦阻了 神的安排,错过了机会!如:定下具体的地域条件,定下身材、住房、职业,甚至父母健在都诸多条件。如果条件太多,就会拦阻了神的安排,结果还以为主内没有合适的。其实寻找对象应抓住重点,搞清自己最注重的是什么,其它应将就就可以了。当知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婚姻也不可能像想象中那么完美无缺,而且我挑人、人挑我,自己在挑人的同时别人也同样在挑自己啊,自己不是也有很多缺点吗?为何要求别人那么完美?婚姻中只要有神,只要双方敬神守道,还怕以后不幸福?
5、已经和不信的人产生了感情该怎么办?
当然,爱情的发生,有时往往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因为这当中牵涉到太多原因,有时甚至会莫名其妙产生了感情,但我们却可以用理智来控制它的继续发展。若是与不信者发生了感情,完全可以求主:“主啊,求你让对方在决定前早日接受你为救主(婚前受洗归主,也是主内通婚),不然,求主取去我们双方心中的爱慕之情。”若真心的这样祷告主,相信主会带领,婚前能够接受信仰是最现实的。试想,对方若真心喜欢你,会因信仰缘故离开你吗?如果婚前你都没有办法吸引他/她归主,婚后可能吗?以前有一位姐妹叫我帮忙带领她未信主的男朋友来归主,我对她说:“现在对他最有吸引力的是你,现在如果连你都没办法吸引他,谁有办法?”毕竟婚前的吸引力是最大的!当然在决定前要带领对方的信仰,最好不要自己去带,因为这会无形中让自己陷进去,造成信仰未建立,爱情先建立。
谈了这么多问题,可能终究没有能解决某些人在婚姻上的挣扎,有人苦苦守候了好几年,却盼不到一个好郎君,有人在与主内同灵交往上却受到伤害,久久不能抚平,其中有许多的无奈和辛酸史难以言明的!但我们要明白,纵使我们在婚姻路上有千般委屈,却不能能成为我们违背主命的理由,即使放弃了信仰原则与不信者结婚,能否得到理想中的幸福,还是个大问题。若相信神,有神同在却不能让你幸福,那不信神的人就能使你幸福吗?对于已经走入与不信者婚姻的人而言,不论实际婚姻幸福与否,都该认识到当初这样的结合并不是合乎神旨意的决定。但两人既已成婚,虽然在“身份”上不是主所愿意的主内通婚,但却是合法夫妻,也就必须遵照神对婚姻的其它旨意而行。如:丈夫爱妻子,妻子在真理的范围内顺服丈夫等道理。即使是与不信者的婚姻,也不能违背主对婚姻的其它旨意而罪上加罪!与其后悔当初的决定,不如好好经营目前的婚姻,祈求主籍着当初的错误,赢得不信的另一半,引导让另一半信主。(林前7:13, 16)
结语:信与不信不要同负一轭,不是要剥夺弟兄姐妹在婚姻上的选择权利,而是 神爱我们,不忍心见我们在这件人生的大事上受挫折的命令。在今天这个淫乱叛逆的时代中, 神的儿女更需要用坚强的信心,迫切地祈求将自己的婚姻交托给 神,顺服 神的旨意,相信,神是爱我们的 神,祂是婚姻的主!